咸阳市外事与接待办公室单位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定我市外事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措施,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(二)协调、管理全市外事工作及涉外活动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项;做好外事信息调研工作,为市委、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(三)负责组织接待来咸访问的国宾、党宾、重要外宾、国外友好城市来宾和来咸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外国记者;负责办理市级领导人对外交流事宜。
(四)依照授权,负责办理我市外事口因公派遣组团人员的出国手续;审核办理应邀来咸访问的外国人士签证事宜。
(五)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;会审重要涉外报道和文稿;协助纪检、监察和保密部门,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执行情况,查处涉外违纪案件。
(六)负责我市对外开展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,指导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。
(七)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在咸外国专家、留学生和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。
(八)负责中央、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和全国人大、全国政协、中纪委副部级以上领导(含享受同等待遇的离退休干部);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、省纪委的领导(含副省级离退休干部);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其它地市党委、政府的领导来咸接待工作;承办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邀请来咸的各类团组、知名人士、专家、学者、英雄模范人物和各类经贸洽谈的接待工作。
(九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地址:咸阳市渭阳中路咸阳市政府院内
电话:029-33210526
传真:33210526